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执法监察 >> 矿产违反典型案例
东阳市江北街道亭塘社区亭塘小区张方余非法采矿案

发布时间:2009-06-25   发布部门: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打印】 浏览次数:461  信息来源: 作者:
   

2006年农历9月,张方余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占用巍山镇大爽村的土地开采钾长石,采矿面积5066.7平方米,挖方量为28981.0立方米,实际销售洗成品砂量为8748.20立方米。20081014,我局对直接责任人张方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1024 x 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本站  备案号:浙ICP备05075237号  
版权所有©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   邮编:321017    联系电话:(0579)82495211

你是第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