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登 记 公 告
编号:[2010]047号
位于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以南,东港街以西,天山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公开出让,被浙江豪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合同编号:3307032009A21035号),该宗地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土地面积14525.52平方米。东至:溪;南至:溪;西至:规划用地;北至:金港大道。
现浙江豪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按规定予以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树富 龚晨
联系电话:057982437086 057982468183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办证大厅 网址:www.jhdl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