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0]048号
位于市开发区四联路以北,双龙南街以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公开出让,被金华加敦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合同编号:3307022009A21076),该宗地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8340.0平方米。东至:双龙南街;南至:四联路;西至: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至:道路。
现金华加敦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按规定予以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树富 龚晨
联系电话:057982437086 057982468183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