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为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而进行的调查。《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这一规定明确了土地调查是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法定的职责和义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调查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源及其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是以宗地为基本单位进行的。土地权属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宗地* 位置、界线、权属(权属性质和权源)和使用状况(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地价和共用情况)等。
土地权属调查的范围主要是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农村土地的权属确定由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来进行。
城镇土地分为十个一级类,二十四个二级类(见表1)。
表1 城镇土地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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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地类 |
商业金融
业用地 |
工业仓储用地 |
市政
用地 |
公共建
筑用地 |
住宅
用地 |
交通
用地 |
特殊
用地 |
水域
用地 |
农业
用地 |
其他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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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地类 |
商业服务业,
旅游业,
金融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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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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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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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娱,
机关、宣传,
科研、设计,
教育,
医、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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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民用机场,
港口、码头,
其他交通 |
军事设施,
涉外,
宗教,
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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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
菜地,
旱地,
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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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为查清土地的利用现状而进行的全面性的调查。
根据我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我国的土地按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分为8大类,并以利用方式、经营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分为46个二级类(见表2)。
表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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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地类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居民点及
工矿用地 |
交通
用地 |
水域 |
未利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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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地
类 |
灌溉水田
望天田
水浇地
旱地
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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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
桑园
茶园
橡胶园
其他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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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地
灌木林地
疏林地
迹地
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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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草地
改良草地
人工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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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农村居民点
独立工矿用地
盐田
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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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公路
农村道路
民用机场
港口、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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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苇地
滩涂
沟渠
水工建筑物
冰川及永久积雪 |
荒草地
盐碱地
沼泽地
沙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砺地
田坎
其他 |
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程序(见图1)
二、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律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座落、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在专门簿册上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土地行政管理工作与制度。
土地登记分两类:
1、初始土地登记,是一种基础性登记,是普遍的土地权属登记。
2、变更土地登记,也叫日常土地登记或经常性土地登记,它是在初始登记基础上,根据土地使用者、所有者的土地权属及主要用途变更的情况,随时办理的登记。
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的工作程序为:土地登记申请、土地权属审核。2.土地证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图2)。 |